2013-10-21

终于在kindle上看完了这一本《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》,确实是极“简”的欧洲史。“简”并非“简单”,而是“简练”,John Hirst对欧洲史有着非常系统的总结提炼,高屋建瓴,从欧洲文明的起源——希腊文明——出发,分析各种历史事件和元素间的因果逻辑联系,让读者对欧洲历史文明的来龙去脉有了系统清晰的认识,而不像一般的历史书,只是简单的历史事件称述,无视其之间的联系。

无意对书本作一次照本宣科,建议对欧洲感兴趣的同学都从这本极简欧洲史开始,了解整个欧洲文明的发展。在阅读过程中,做了些笔记:

1.欧洲历史时间线

2.借由理性思索出整个自然体系的运作,又能用数学精确表达,当然就可以利用理性更上一层楼。文明可以把这份理性用于人来生活,让他得到脱胎换骨的改善,这份以理性为尊的渴望,就成了启蒙运动的驱动力。

3.想象一群人,被囚禁于一个幽暗洞穴之中,而且全部被锁链绑住手脚。他们背对高墙镇日坐着,看不到背后,只能面对另一面的穴壁。洞穴外头有一条路,路的尽头有一个大火炬,路上若有其他人、动物和车辆经过,火炬就会将这些东西的影子投射在他们面对的穴壁上。这些穴居人看到的唯一事物就是这些影像;他们替阴影命名、品头论足;针对它们推理辩论;他们相信,这些影子是世间真实的存在。
后来,其中一人意外被解开锁链,从山洞走到露天处。一开始,强烈的光线照得他睁不开眼,等他看到阳光下五彩缤纷、美好的立体世界,不禁又惊又疑。可是,他说,在山洞里,我们以为……
没错,当你身在洞里,你不可能看真相。
——柏拉图

4.英国“光荣革命”——《权利法案》
个人权利:

  • 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(教会人士曾向詹姆斯二世请愿,希望国王更改他的宗教政策,结果遭到詹姆斯惩罚)。
  • 人民不得被科以过高的保释金和罚金。
  • 人民有不遭受残酷与非常惩罚的自由。
  • 新教徒有携带武器的权利。
  • 陪审团成员不得由国王选派。

5.《人类与人民权利宣言》( Declaration   of   the Rights   of   Man   and   of   the   Citizen)

  • 人类与生俱来地拥有自由与平等的权利,并且始终如此。
  • 这些人权包括自由、财产、安全、反抗压迫的权利。
  • 整个主权的本源乃寄托于全民。
  • 所谓自由,意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。
  • 不管是亲身或透过代表为之,每一位公民皆有权参与法律的制定。
  • 法律只应规定确实必要的刑罚;
  • 任何人均不得被控告、逮捕与拘留,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程序为之。
  • 任何人不应因其意见,包括其宗教观点而遭到骚扰。
  • 每一位公民都有发表言论、写文章与出版的自由,但若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滥用了这项自由,仍应负担责任。
  • 权力的分立未能得到确立的宪法根本不能称为宪法。